公正性承諾
發布日期:2025年05月26日
我院是隸屬于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事業單位,所有業務完全獨立于生產、使用、銷售單位及其主管部門,不是任何獲證產品的設計者、制造商、安裝者、分銷者或維護者;不是任何獲證過程的設計者、實施者、操作者或維護者;不是任何獲證服務的設計者、實施者、提供者或維護者。為保證我院認證工作的公正、科學、準確、高效,特作以下承諾:
a) 我院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要求,建立的管理體系能夠保證認證工作的質量,并有機制保證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。
b) 我院對所有客戶均持科學、公正的態度,確保檢測數據科學、檢查結果和認證結論的公正可靠。
c) 我院不主動或被動地為本院客戶提供咨詢 。
d) 當認證方案要求對客戶的管理體系進行評價時,我院不為客戶提供管理體系的咨詢或內部審核。
e) 我院收取的認證費用與咨詢機構的活動無關。申請方選擇任何咨詢機構都不會影響認證的費用、時效與過程。
f) 我院運作的所有方針和程序以及對它們的管理均為非歧視性,公平對待每一個申請人。
g) 我院在認證范圍內的服務向所有申請人開放。不以客戶的規模、某一協會或團體的成員、已頒發證書的數量作為實施認證的限制條件,也不含有任何不恰當的財務和其他條件。
h) 我院將與要求、評價、復核、決定和監督(如果有)有關的事項限定在認證范圍內。
i) 我院認證人員獨立開展工作,并有機制保證在工作中不受任何外來干擾。院行政領導承諾不對技術工作進行不恰當干預,維護檢測數據、檢查結果和認證決定的公正性。
j) 我院認證工作的技術依據均符合認可準則和/或法規的要求。
k) 我院保證對客戶的圖紙、技術資料、數據和認證過程中獲得的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,切實維護客戶權益。
l) 我院全體員工均不從事可能影響我院公正性的任何活動,包括產品開發、技術咨詢和營銷等。
m) 我院有紀律約束全體員工,不接受與職務工作有關的饋贈,不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取禮品、錢物或壓價購買產品,不借工作之便謀取私利或從事有損于我院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動。